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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活动喜结硕果

1998-05-24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陈国栋 记者 丰捷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23日讯在全国城市社区中广泛开展的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活动已经初见成效,北京市东高地街道等60个社区因在社区建设中成绩突出而受到共青团中央、民政部、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联合表彰。今天上午,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桃园小区鼓号齐鸣,全国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授牌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。

社区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础,也是城市居民工作、生活的重要空间,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,加强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,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、创建文明城市活动,团中央联合民政部、建设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活动。一年多来,这项活动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,目前,全国已有2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,36个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团委,与民政、城建、工商行政管理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印发文件,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,并涌现出了100个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示范点。继1997年7月全国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工作推进会后,先后有17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召开了创建工作现场会或推进会,创建活动在全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。

据了解,此次受到命名表彰的60个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是在全国范围内经逐级申报、考核、推荐、核查评选出来的。在这些社区中,广大青年有组织地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区秩序,美化社区环境,开展丰富多采的社区文化活动,积极开展社区服务,建立健全了社区团的工作机构,推动了社区的建设与发展。

团中央书记处书记黄丹华在授牌仪式上要求各地团组织、民政、城建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团员青年,进一步深化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活动,更加广泛地动员组织青年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,不断丰富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活动内容,完善工作机制,提高创建规模和水平。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组织网络、阵地网络和服务网络,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评估、考核体系,进一步细化、量化“青年文明社区”创建、评比标准,摸索出一条社会化运作、机制化建设的路子,使创建“青年文明社区”真正成为社区团的工作新的生长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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